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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优工作的重要性
推优工作是基层团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通过推优工作,使广大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这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团建设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推优工作的原则
1、开展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建设的要求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推优质量。
2、发展党员的推优工作要坚持自愿原则。
3、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推优工作要坚持基层民主推荐和党团组织选拔相结合的原则。
三、开展推优工作的形式和程序
1、召开各班团支部会议,做好党员联系班级制度做好推优前指导工作,在会议上宣读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和原则,宣读推优程序及重点培养对象候选人、入党校学习候选人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让同学们在选举之前酝酿人选。
2、 召开支部大会,在党员和团总支委员的监督指导和其他团支部干部的见证下,以不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必须做到两到位,即全体党员必须出席本次推优活动;党支部委员必须出席本次推优活动,否则推优活动无效。
3、推举步骤如下:①团支书宣读入党校学习候选人和重点培养对象候选人的条件及选举方法;
②由符合条件的团员自荐,向所有支部成员通报个人各方面情况,发表个人意愿,也可向支部成员宣读一篇自己近期的思想汇报;
③团支书把符合条件的各候选人自荐名单写上黑板后进行不记名投票。
④ 由团支部推选两名监票人,两名计票人,两名唱票人
⑤ 当场点票公布推优结果。
4、选举结束后三天内由团支书上交候选人排序名单和材料(团支书须和本班班干讨论后,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5、团总支召开团干会议,共同讨论推选候选人情况,并进行群众意见调查;
6、党支部讨论、审核候选人名单;
7、公示重点考察对象候选人名单,接受同学们反馈意见,对有同学提出异议的候选人再进行调查,公示时间为一周;
8、报请党委审核批准,最终公示及确定重点考察对象和入党积极份子名单。
四、候选人条件
⑴入党校学习候选人条件:①已上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大一、大二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的前40%;②无违纪现象,无挂科现象;③群众基础良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④生活作风正派,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⑵重点培养对象候选人条件:①已取得学院党校培训证书;②申请入党时间满一年(以入党申请书时间开始);③各次党知识测试成绩合格以上(自入党校培训后算起),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的前40%; ④无违纪现象,无挂科现象;⑤群众基础良好,生活作风正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同学中起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