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团工作 >> 正文

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29 [来源]: 美高美集团4688am [浏览次数]:

一、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核心领导作用,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


二、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遵循“全面、比较、反复”的决策方法,慎重做出决定,每个支部成员在支委会内部都只有一票的表决权,

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同样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凡是支委会集体决定的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情况、问题必须提交支委会复议,除紧急情况外,不得自作主张改变决定。

四、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当月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工作。

五、要处理好书记与委员、委员与委员之间的关系。书记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支委也要善于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提出意见。书记对支委会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带头执行支委会决定,支持委员的工作。委员尊重书记的意见,主动做好分管工作;委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相谅解,互通情况,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六、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原则。每个支部委员都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解决问题。每个支部委员、党员的一切工作,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七、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